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甘肃省商务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办事指南 >  正文
甘肃省商务厅设立典当行申请程序及应提交资料
2005-12-16 15:50  文章来源:甘肃省商务厅信息中心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一、申请程序。申请设立典当行,应向所在地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所在地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,审核同意报省商务厅,由省商务厅决定是否给予典当业经营许可,并报商务部备案。

  二、具备的条件
  1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;
  2、有符合《典当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;
  3、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、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须的其他设施;
  4、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;
  5、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、合理布局的要求。

  三、提交下列证明材料
  1、所在地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及申请报告;
  2、具有法定资格验资机构出具的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金的验资报告(从事房地产抵押业务注册资金最低500万元人民币以上)、进帐单、合伙人出资协议及亲笔签名等资料复印件;
  3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  4、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办公场所合同(双方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书复印件),符合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须的其他设施证明材料;
  5、公司章程、典当行业务规则、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;
  6、企业组织机构(包括: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、注册资本数额及来源、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)、详细地址、电话号码、邮政编码;
  7、企业法人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住址、职业、简历)、联系电话、身份证复印件,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;

  四、审批时限: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(不包括双休日)。

  五、主办人:市场体系建设处 罗平祥,联系电话:0931—8624620




文章类型:         内容分类:


您的评论对我们改进工作很重要,请赶快发表吧!
 发表评论:    笔名:    查看用户评论

查看用户评论 评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
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甘肃省商务厅 联系人:黄智杰 电话:0931-8610718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联系人:武沛娟 电话:0931-8614666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国 华 电话:010-51651200-606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