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做好2008年度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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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2-16 11:43 文章来源:甘肃省商务厅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| 关于做好2008年度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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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商发字〔2009〕47号
各市州商务局: 本省2008年度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项目的评审和财政审核工作已完成,省财政厅已通过财政拨付渠道将项目资金的90%预拨企业。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项目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 获得2008年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项目资金支持的项目。
二、验收时间 2009年2月10日至3月15日。
三、验收方式 由商务、财政、审计、纪检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,具体工作由各市州商务局牵头,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将对项目验收工作进行抽查。
四、验收内容 (一)项目的完成时间和投入使用时间; (二)项目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,近两年在工商、税务、海关、外汇等方面无违法行为; (三)项目费用支付凭证、项目支出的真实性以及自有配套资金落实情况; (四)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及企业支付的合规性; (五)项目实施情况及主要成效。
五、验收程序 (一)企业于2月20日前向所在地市州商务局提交《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项目验收申请表》、项目实施情况和成效报告以及相关资料。 (二)市州商务局牵头组织项目验收组于3月10日前对项目进行验收。项目验收组通过听取企业项目实施情况汇报,到企业实地考察,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,并认真填报《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项目验收意见表》。 (三)请各市州商务局于3月15前将本市州项目验收情况报告、《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项目验收意见表》以及项目总结报告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。省商务厅、省财政厅将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审核拨付剩余10%的项目资金。
附件1、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项目验收申请表 2、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项目验收意见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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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商务厅 2009年2月16日 | |